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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5章 纲法之弊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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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初食盐专卖实行“开中法”,就是叫商人采办国家急需的物资并运输到指定地方,官府颁发“盐引”,商人凭“盐引”到盐场支盐,再到指定的地区销盐。

这本来是各取所需的一个政策,双方都得利,并没有太大的不妥。

但明朝中期后,朝廷为了从食盐专卖中敛取更多的财富,不顾产销平衡,滥发盐引。

后果则是商人拿到盐引后到盐场无盐可支,发生盐引积滞现象,这一问题在两淮最为突出。

同时,官府对盐场的待遇也是一降再降,有的盐场主便铤而走险,将盐卖给私盐贩子牟取暴利。

于是,官盐壅塞,私盐盛行,盐税也就难以保证。税监先是向盐商预借盐税,后发展到预征盐税。

盐商资本由此被长期占压,运营成本增加。万历四十三年,官府又强行控制口岸(汉口)盐价,迫使一些盐商亏本逃散,市场陷入混乱。

到万历四十四年,也就是八九年前,两淮盐税已停征两年半。当许多人认为两淮盐政已不可救药时,袁世振站了出来,担起了拯救两淮盐政危亡的重任。

袁世振对当时盐政利弊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,针对两淮盐政现状,提出了《盐法十议》,为神宗所喜,署理两淮盐法道,开始整顿盐政。

而“纲法”则是在袁世振到达两淮上任后,所提出的以推行新引为主、疏销积引为辅的方案。

简单地说,纲法便是将持有历年积压盐引的盐商编为十纲,每年官府向其中一“纲”的盐商兑换二十万张旧盐引,就等于是还债。

同时呢,官府向其余九“纲”的盐商征收合计一百八十万张新盐引的盐税。

这样,国家就等于把总共两百万张旧盐引的债务,分十年还清,同时还可以保证每年有新的盐税入库。

朱由校抬手示意刘若愚先停下,他得琢磨琢磨,消化消化。如果单从这个政策上讲,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。

思索了半晌,朱由校认为没有什么不妥,但盐商好象无利可图,怎么就答应了呢?带着心中的疑惑,皇帝摆了下手,让刘若愚继续讲读下去。

袁世振推出“纲法”后,果然没有多少盐商热切响应,反倒是多数都持观望态度。

然后,袁世振就出台了“占窝”法来刺激商人。

所谓“占窝法”,就是依据当下的数据刊定纲册,“留与众商,永永百年,据为窝本”,“每年照册上旧数,派到新引。”

也就是说,以后在纲册上有名的,才能依据纲册上旧引之数来买新引,才能到指定地区经营食盐业务,还可世袭,纲册上无名的则被排除在外。

我去!一听到“世袭”二字,朱由校本能地就觉得不妙。宗藩尾大不掉,成为大明沉重的财政负担,不就是因为世袭吗?

当然,自己这个皇帝世袭,那是天经地义,上下几千年都是这个规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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